在过去18个月微软收到5624笔美国政府基于电子通讯隐私法要调阅资料的命令,其中有2576笔禁止微软向当事人揭露政府正在搜索、传唤或其他法律要求,秘密地调阅用户资料。微软认为美国政府可能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并违反第一修正案关于言论自由规定之嫌因此提告。 微软把美国政府告上法院! 因为美国政府利用特定法条要求在使用者不知情的状况下,秘密调阅用户资料,微软认为有违宪之虞。 微软在周四于西雅图联邦法院提起的这桩诉讼,认为美国政府的行为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这个隶属权利法案一部分的修正案,禁止政府无理搜查或扣押,包括政府对一般民众或企业财产进行搜索或扣押时,必须充分告知,此外,微软亦认为美国政府的行为有违反第一修正案关于言论自由规定之嫌。 微软提讼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随着越来越多民众的个人资料或无形资产被存放在云端,政府利用30年前的电子通讯隐私法(ECPA)作为秘密调阅用户在云端资料的依据,显然早已不合时宜,该法订定时,商用的网际网路根本还没出现。 微软法务长Brad Smith还在公司部落格撰写专文解释微软采取行动的理由。他表示,这个诉讼代表科技公司与美国政府间就私人企业究竟应该协助政府进行社会监控到什么程度的争论,来到新的层次。 微软表示,会在这场战役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而非仅如日前苹果手机解密事件时,只是在背后支持苹果而已,微软并呼吁更多科技公司加入。 微软在诉状中表示,在过去18个月中,收到5624笔基于ECPA的命令,其中有高达2576笔禁止微软向当事人揭露政府正在透过搜索票、传唤或其他法律要求,调阅用户资料,而这些调查中的多数都是针对个人,且没有载明保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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