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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桂网-南国早报讯(记者王克础 通讯员陆咸贵)南宁市某医药公司电脑室主任杜某,因对公司领导不满,便对公司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的数据进行删除和修改,致使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3万多元。6月24日,杜某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现年33岁的杜某,家住南宁市西乡塘区。几年前,学计算机出身的他应聘到南宁市某医药公司工作。很快,他得到公司领导的器重,被任命为公司电脑室主任。2002年10月份,公司新上任的凌经理要求杜某把公司的计算机网络管理旧系统移交,并实施新的管理系统。杜某答应了凌经理的要求,但同时提出条件说,更换好系统后,要把其妻子调到公司来上班。当时,凌经理也答应了其要求。 然而当他把旧系统移交后,公司重新安装了新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并且不让杜某知道密码。而且,公司领导当初对他的诺言也迟迟没有实现,他多次催促仍没有得到解决,于是他便怀恨在心,决计寻机报复。 据杜某陈述,为了破解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密码,他几乎对所有的“黑客”软件都进行下载,经多次反复试用,他终于将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密码破解,造成该公司经济损失13万多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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