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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改成绩牟利绵阳两“黑客”获刑

2008-5-2 08:26 846 0

摘要:   两名大学毕业生充当“黑客”入侵省内部分高校的计算机学生管理系统,非法篡改在校学生的学分档案,获赃款4万多元。此外,他们还雇人伪造大学毕业证、学位证,牟取暴利10万余元。该案近日由绵阳市涪...
关键词: 被告人 剑锋 学位证 赃款 计算机 有期徒刑 印章 绵阳 成绩 万余

  两名大学毕业生充当“黑客”入侵省内部分高校的计算机学生管理系统,非法篡改在校学生的学分档案,获赃款4万多元。此外,他们还雇人伪造大学毕业证、学位证,牟取暴利10万余元。该案近日由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杰华、吕斌有期徒刑三年半和一年。被告人潘剑锋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左兴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06年5月至2007年4月,被告人李杰华、吕斌非法入侵位于绵阳的两所高校计算机教务管理系统,取得系统管理员权限,以每分50~100元不等的价格,将100余名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成绩修改为合格,获得赃款4万余元。   此外,李杰华还与吕斌共谋,由吕斌进入某科技大学计算机系统下载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名单,并伪造了绵阳几所高校及法人印章57枚,还雇佣潘剑锋、左兴为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伪造毕业证、学位证,共收赃款10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杰华、吕斌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进行修改,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告人李杰华、吕斌、潘剑锋、左兴以牟利为目的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其行为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遂作出前述判决。(周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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