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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黑社会的话题

2010-3-23 10:54 1061 0

摘要:     作为互动营销行业观察者,我认为有必要去让公众以及业内人士去了解一些真相,去认识一些事情的本质。自从央视经济半小时去年关于网络公关行业黑幕《揭秘网络黑社会》的节目一...
关键词: 黑社会 网络 nbsp 公关 媒体 行业 假想敌 公司 打手 攻击

    作为互动营销行业观察者,我认为有必要去让公众以及业内人士去了解一些真相,去认识一些事情的本质。自从央视经济半小时去年关于网络公关行业黑幕《揭秘网络黑社会》的节目一经报道后,关于“网络打手”、“网络黑社会”以及“删帖公司”的报道与专家的讨论成了行业的热点。2010年315前后,随着中国国际公关协会《网络公关服务规范》发布之后,国内主要媒体再次进行了集中的渲染报道,对于网络黑社会的讨伐被推向顶端。这个原本脆弱的生命在大家伙的“精心照料”下,显得那么的“朝气蓬勃”。     1、“网络黑社会”说法欠妥     2008年9月,我在博客里第一次提到了“网络黑社会”这个概念,并和同行交流过,虽然之前出现过“网络打手”类似的概念,但我一直在反思这个说法的准确性,后来虽然有几家媒体报道过,但当时的社会舆论并没有进行广泛的讨论。时值经济危机爆发,网络公关行业遭遇了第一波寒流,众多TOP公司解散了互动营销部门,我便天真的认为网络公关行业不会成为主流。     现在看来,事实并非当初我想象的那样。回顾整个2009年,网络公关在口水中正式被厂商和业内认可,并和传统公关和广告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然而,随着众多媒体对网络黑社会的一致讨伐,话题的延展性正在被逐步的扩大。但我不得不承认,当时提出这个概念,缺乏逻辑上的严谨性。其实在我提出网络黑社会这个概念之前,关于该话题的讨论,更多的局限于黑客犯罪上。     2、追溯“网络黑社会”历史     无从查证网络黑社会的来源,但从最早的资料来看,网络黑社会最早出现在台湾,是指黑客为了达到某种利益,通过黑客攻击手段变相和相关网站收保护费的个别团体。这种手段类似于黑社会收保护费一样,如果你不给钱,就进行ddos攻击,如此会给网站经营者造成巨大的损失,大多网站为了少一事而乖乖向不法分子交保护费来换来一时的平安,经典案例就是,联众和完美时空被上海某出售所谓抗攻击防火墙的厂商恶意攻击的事。还有一种对网络黑社会的解释,就是利用QQ群进行组织黑社会,进行线下的不法行为,此类行为大多以QQ群进行黑帮组织,通过线上组织,线下行动的手法,QQ群只是一种联络手段,类似于手机的作用,当然我们可以把这个认为是黑帮组织的OA系统。经典案例就是2005年在黑龙江查处的利用QQ群组织黑社会的“鬼飘堂”案件,数百名未成年的“堂主”通过网络秘密组成黑社会团伙聚众斗殴,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秩序的恶性网络犯罪事件。     那么,如果从犯罪的角度来解释网络黑社会的话,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媒体关于该话题的报道显然是不足的,或者说是片面的。如果真正要说网络黑社会性质的话,我想一定是主动发布和威胁的,而所谓的网络打手则是被动被指使的。至少我认为当前被千夫所指的“网络黑社会”并不具备这个性质,往往他们是受雇于人或者某个组织,更多的像打手或者保安。但近半年来,该话题经过无数人的演绎,俨然成了行业公敌,无数个假想敌出现在公关公司面前,甚至一些媒体有指向性和偏向性的报道之后,对“删帖公司”“发帖公司”大肆渲染,媒体着魔似地疯狂报道,而个别一些有类似服务的公司随着被媒体的曝光而促使生意量狂增,一方面是媒体的倾向性报道,一方面则是在媒体的报道下曝光类似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3、“网络黑社会”不存在,是假想敌     2010年3月16日,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在北京发布了《网络公关服务规范》(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针对网络公关业务的首份行业标准文件。随着该文件的发布,正如我前面所说,假想敌再次被放大报道,甚至有过“历史”的一些公司老总也通过各种形式的如博客,媒体声明和呼吁行业公平竞争有序作业。     最后总结一下:1、网络黑社会根本就不存在,他是一个大家为了转移视线的假想敌;2、行业规范靠自律,不是嘴上说一套手里行动一套;3、生意照做,活照接,不过记住一句话:“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有悖于行业规则的游戏最好不要做;4、没有一家公司能率领十万水军的,这都是吹牛的,网络没那么可怕;5、最重要的一点,谁对网络黑社会这事发言的多,谁就是有污点。我承认,我以前干过……你们敢承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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