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词: 信息 互联网 nbsp 国家 自由 中国 网络 主权 美国 安全 |
近两个月来,“谷歌事件”沸沸扬扬,国内外舆论普遍关注。特别是谷歌的“撤而不退”既要追求商业利润又将事件“政治化”,还要保全颜面的举动,引发了诸多分析和评论。同时,“谷歌事件”的整个过程也给我们带来了进一步深入思考维护国家信息主权与安全的警示。 谷歌背后充满政治要价 谷歌声言退出,并非一宗纯粹的商业性举动,而是充斥着浓烈的政治火药味,反映出当今世界复杂的国际政治角力。1月13日,即谷歌宣布拟关闭谷歌中国网站的翌日,正在南太平洋访问的美国国务卿希拉里罕见地就“谷歌事件”发表声明称,已听取谷歌对相关事态的简报,“美国正等待中国政府说明这一引发严重关切与质疑的事件,在事态更为明朗后,再做出进一步回应。”同一天,美国会举行听证会,与会的有美军太平洋司令部司令罗伯特·威拉德上将、美国防部亚太助理部长葛瑞格森及美国务院主管亚太事务的副助理国务卿戴维·希尔等数名美国政要。美参院军委会主席斯凯尔顿在会上表示对“谷歌事件”“高度关注”,美副助理国务卿戴维·希尔也在开场白后针对“谷歌事件”称,“谷歌已向美国务院简要呈报了对中国的‘指控’。希望中国政府就此提出解释。”“谷歌事件”发生9天后,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在华盛顿新闻博物馆发表被美国媒体称为“希拉里宣言”的互联网自由演讲,批评中国互联网监管,呼吁美国科技公司拒绝接受政治审查,要求中国对谷歌及其他美国公司最近遭遇的网络攻击“进行全面、透明的调查”,称“互联网自由是美国长期推动国外民主的关键”,要将“不受限制的互联网访问作为外交政策的首要任务”。她还宣布,美国务院将与多家美国网络大公司举行会议商讨网络自由问题。 2月2日,美国家情报总监布莱尔在向美国会提交的书面证词中则声称,去年中国间谍在美国境内外活动持续频繁,特别是中国军方具有“侵略性的网络活动”对邻国有挑衅意味。2月10日,美国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举行题为“谷歌的遭遇:为民主、安全和贸易改变美国的网络政策”的听证会。3月25日,美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也针对中国网络审查举行听证会。与此同时,由美参议院民主、共和两党10名议员组成的“全球互联网自由核心小组”宣布正式成立。一成立,该小组就表示“数码暴政”对全球所有自由国家构成了威胁,并扬言要与中国等“数码暴政”国家对抗。小组联合主席、民主党参议员考夫曼表示,成立“全球互联网自由核心小组”将使参议院有关互联网相关议题研讨与立法工作常规化,并准备制定相关法律应对中国等地的互联网自由问题。目前,美国会正在商讨修改由两名众议员提出的两项立法提案,一项提案是《全球互联网自由法案》,该法案提议在美国务院成立一个全球互联网自由办公室,每年确定互联网限制国家名单,美国公司一旦接到列入该名单的国家发出有关公司提供需要经个人认证信息的要求,应立即通知检察长,总检察长有权命令公司不予执行。另一项提案是俄勒冈州民主党众议员吴振伟提出的《2010年互联网自由法案》,建议成立一个基金,为开发破解互联网审查技术的研究者及公司提供资助及合约。 另一方面,西方媒体尤其是美国媒体则大肆炒作“谷歌事件”。美《华尔街日报》形容称,美国与中国“正在网络世界这一新战线上对垒,‘谷歌事件’正重整了双方的战线”。美《外交政策》执行总编辑霍思·谢尔称:“‘谷歌事件’令那些素来认为中国是‘坏蛋’的评论有了口实,势将加紧棒打中国”……。 从上述过程来看,虽然谷歌做出“退出决定”看上去是一个商业举动,但其陈述退出的理由却充满政治色彩。从美国政界、舆论以及谷歌公司的反应也可以看到,“谷歌事件”已被扩大到全球互联网自由、网络黑客攻击、新的贸易壁垒、民主人权和意识形态等诸多范围和议题。这反映出全球信息化进程中“信息”已开始全面渗透到国际关系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和意识形态等方方面面,使复杂的国际政治角力呈现出新的焦点和新的态势。由此,维护信息领域的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也变得更加紧迫和重要起来。 网络自由触及国家信息主权 谷歌以拒绝网络审查为由退出中国市场。我国外交部、国务院新闻办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发言人都强调,中国的互联网是开放的,中国的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黑客攻击行为。中国依法管理互联网,有关管理措施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外国公司在华经营都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这里便引出了一个实质性的新问题,那就是国家信息主权的问题。 谷歌标榜所谓的“互联网自由”无非有两点,一是依据20世纪末互联网在全球快速发展时流行的基于互联网自身特性的所谓“互联网无国界”论。然而,随着互联网在各国的发展和网络空间信息传播中出现的诸如恐怖主义、种族歧视、色情暴力、虚假欺诈等有害信息,以及各种形式的黑客入侵攻击,人们逐渐认识到网络发展健康有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国的法律法规正在日益延伸到信息网络传播空间中去,网络执法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互联网已不再是不受任何约束、可以随心所欲的“自由天堂”。同时,互联网管理也不是“无国界的”,而是“有国界的”。任何国家的公民或外国企业在所在国从事经营与网上活动,都必须遵守该国的法律条规。二是谷歌所信奉的美国式自由价值观及商业利益。谷歌声称要设立“全球统一的网络自由标准”,无非就是要按美国的自由、民主、人权“价值观”来对待互联网。同时,以“互联网自由”进一步打开别国互联网市场的大门,凭借在技术、资金、研发、销售和人才上的绝对优势,占据全球互联网市场的主导甚至霸主地位,赚取更丰厚的利润。然而,谷歌公司声称要设立“全球统一网络自由标准”实际上是行不通的,因为每个国家的政府和人民对网络自由的解读和接受程度不同,根本不可能全部依照美国标准去管理。 3月25日,谷歌公司公共政策总监戴维森在美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针对中国网络审查举行的听证会上提出,应将“信息自由流动”作为美国政府的一项新政策,把互联网审查问题列入外交政策对话议题,甚至把互联网是否自由作为接受发展援助的一个条件,政府还应支持向那些开发软件以帮助互联网受限国家获得封锁信息的公司和人们提供资金援助。针对“谷歌事件”,美国国务卿希拉里的高级顾问阿莱克·罗斯在解释希拉里“互联网自由”演讲立场时表示,“互联网自由”对美国长期在海外推动民主活动十分重要,美国务院其中一项推动互联网自由的新措施就是向推动“互联网自由”的民间运动提供财政支持,开发新技术协助压制互联网自由国家的网民突破封锁,打破那些国家政府的网络审查。英国BBC的一个评论报道称,互联网空间言论自由的问题为中美两国在人权问题上的较量“辟出一个崭新的领域”,“数码外交”将成为一个新生词汇。从谷歌、美国政府及西方媒体的反应可见,谷歌在华就网络审查“摊牌”,实际上已触及到了国家信息主权这个新问题。 所谓国家信息主权,简言之是国家主权在信息网络空间的体现。它是由经济主权、政治主权和文化主权派生出来并与新型信息网络空间相结合产生的,是当代国家主权的组成部分。从政治角度而言,是国家具有允许或禁止信息在其领域内流通的最高权威,包括通过国内和国际信息传播来发展和巩固本民族文化的权力,以及在国内、国际信息传播中树立维护本国形象的权力,也应当包括平等共享空间信息、传播资源的权利。从法理角度而言,是主权国家在信息网络空间拥有的自主权和独立权,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主权国家对跨境数据流动的内容和方式的有效控制权;二是一国对本国信息输出和输入的管理权,以及在信息网络领域发生争端,一国所具有的司法管理权;三是在国际合作的基础上实现全人类信息资源共享权。国家信息主权包含有“六要素”,即:信息技术研发、生产、使用的自主权;信息产业的发展权;信息资源的开发和使用权;信息网络的管理和控制权;信息法规与标准的制定权;信息人才的培养和拥有权。 要看到,随着信息空间和信息疆域的出现,国家利益日渐依赖于信息网络空间以及它的相关基础设施。在全球信息化的进程中,国家信息主权一旦丧失或受侵害,那么国家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文化利益包括安全利益就都有可能受到严重损害。因此,从理论上来说,随着人类信息化进程加快、网络运营更加开放,维护国家信息主权的重要性日显突出。同时,互联网自由与监管也成为国际关系与外交活动中的一个突出的新议题。 信息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 冷战结束之后,伴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世界各国面临的安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非传统安全因素增多,国家安全面临的挑战日益多样化、复杂化。人类已进入信息时代,正在迈向信息社会。随着我国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信息基础设施进一步扩展,信息系统、通信网络应用日益普及,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部门、机构越来越依赖于信息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空间正在成为国家安全的新领域、新边疆和新战场,信息安全也正在逐渐成为未来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没有信息安全,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就无从谈起。 所谓信息安全,涉及的不只是“硬安全”,还有“软安全”,不仅是信息通信网络技术、设施、装备、系统的安全,而且还包括信息通信网络空间信息传播、数据传输,不仅是军事上的信息对抗和网络攻防,而且还涉及非军事领域的信息传播、信息动员和舆论战。后者是和平时期信息安全面临的主要挑战。它们涉及到的是政府权威、国家稳定、价值观念、民族团结、社会凝聚力、国际形象以及媒体话语权等一系列问题。 谷歌和西方媒体鼓吹的“互联网自由”和“资讯自由”,以及一些人士声称将对抗“数码暴政”国家和支持、资助研发“破网”、“翻墙”的新技术,以打破网络审查和监管,对于被西方认定的所谓“限制互联网自由国家”维护国家信息主权与信息安全构成了很大挑战。对此,大力促进信息安全建设,依法加强信息通信网络监管,防范各种形式的黑客攻击,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保卫国家信息网络边疆,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同时,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发展的现实需要和信息化社会的到来,有效应对信息安全领域面临的各种挑战,切实维护国家信息主权和安全,应从信息安全是国家安全基石的视角,制定国家信息安全的整体性战略。这是我们应当尽快和必须做出的选择。 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高级顾问 俞晓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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