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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网络虚拟财产

2010-6-22 09:12 836 0

摘要: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分析师 秦英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和渗透,网络已经不仅仅是生活中的工具,更是一种介于虚拟和真实之间的生活形态。而随着各种网络应用的快速发展,虚拟货币、虚拟装备等虚拟财产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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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分析师 秦英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和渗透,网络已经不仅仅是生活中的工具,更是一种介于虚拟和真实之间的生活形态。而随着各种网络应用的快速发展,虚拟货币、虚拟装备等虚拟财产已经成为网民网络生活中的重要工具。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调查显示,目前46.6%的网民持有虚拟货币、网络游戏装备、点卡等虚拟财产。   网络虚拟财产不仅仅在网络应用的相关付费服务中具有使用价值,也可以用货币实现等值交换,这也就使网络虚拟财产具备了真实的经济价值。与此同时,针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不法行为日渐猖獗,从最初的个人网络攻击盗号行为,已经发展成为细分制造病毒、传播病毒、盗取账号、盗卖虚拟财产各个环节的“地下产业”。   CNNIC统计显示,2009年近3700万网民发现网游密码、账号被盗;约2600万网民曾因网络游戏、即时通信聊天工具等账号被盗造成虚拟财产损失。根据5173统计,目前网游装备交易网站日受理投诉量超过140起,日被盗资金超过4万元。   以虚拟财产为目的的网络安全事件,不仅影响了网民对网络的信任和使用,更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财产损失,网民对虚拟财产的保护有着强烈的呼吁(如下图所示)。   首先是国家立法保护。61.8%的网民表示希望通过完善国家立法保护虚拟财产;在2009年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国家专门针对以盗窃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为目的违法犯罪行为加重了惩罚量刑条款。但虚拟财产认定、管理机制、流通限制等方面相关法律建设仍需完善。   其次是借助产业链力量。在国家完善立法的基础上,整合虚拟财产相关产业链各个环节的力量,通过对违法犯罪活动各个环节进行控制,提高非法活动的成本扼制盗取虚拟财产活动。2010年上海市信息服务行业协会发起成立“反盗号反外挂绿色联盟”,目前已经有30多家网游企业加入,并在2010年第一季,就50多款游戏达成协议。   三是企业提供安全服务。在CNNIC的调查中,50.3%的网民希望虚拟财产源厂商提供防护申诉机制,更有46.7%的网民认为应该购买源厂商提供的安全增值服务,相关互联网服务商可以根据用户的具体需求提供更有效的安全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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