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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内鬼"做"黑客生意" 80后电脑"黑客"获刑

2012-7-23 11:53 761 0

摘要:   新华网长沙7月22日电(记者 苏晓洲)几个80后电脑“黑客”,通过贿赂电信企业员工非法获得大流量并安装服务器,进而搞起了攻击网络游戏网站非法获利的“黑客生意”。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近日判处该案罪犯...
关键词: 有期徒刑 攻击 网络 被告人 新华网 黑客 流量 雨花区 喻某、 李某

  新华网长沙7月22日电(记者 苏晓洲)几个80后电脑“黑客”,通过贿赂电信企业员工非法获得大流量并安装服务器,进而搞起了攻击网络游戏网站非法获利的“黑客生意”。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近日判处该案罪犯喻某、李某等人1年6个月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这是湖南省首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喻某、李某等在无资质情况下,通过向一家国有大型网络运营商省级监管和下属分支机构工作人员行贿,不仅在这些机构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机房内放进了200余台服务器,还以低成本获得很大网络流量。掌握这种“神通”后,喻某等或频频使用DDOS攻击(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入侵网络游戏公司,或为其他“黑客”发动网络攻击提供技术平台和流量,短短一年多时间即进账170多万元,闹得一些正规网络公司人心惶惶。  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喻某、李某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行贿罪,后果非常严重。为此决定判处喻某、李某有期徒刑7年和6年,其他被告人则分获1年6个月至2年的有期徒刑。  (本文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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