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词: 赵某 网站 青秀 考试 数据 密码 漏洞 南宁市 信息 代码 |
供述:窃取1.2万名考生信息出售 赵某供述了犯罪事实。今年4月底5月初,他在一个群里看到有人发布高价购买“南宁公务员报名数据”的广告,于是和对方联系,并谈妥以3000元交易。 赵某之所以胸有成竹地答应对方,是因为他发现南宁某报考网站使用的是某公司的旧版系统,凑巧的是,他曾在网上搜索到宁夏的一个考试网站代码,当时,该网站正好在测试阶段,整个网站的程序源代码都能下载。他顺手把网站代码全部下载,存在手机里。后来,他认真研究这一代码,结果发现了一个很明显的漏洞。同时,他在群里与人聊天时得知,这个代码很值钱,因为很多考试网站的漏洞都是一样,都能在“密码修改”页面修改超级用户“admin”密码。 于是赵某直接登录2012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的报考网站,进入后台管理修改密码页面,在页面上随意输入密码“123456”,就直接将超级用户“admin”的密码改成了“123456”。之后,赵某就以超级用户身份登录这个网站,将网站后台数据库的数据导出来,并将数据存放在电脑桌面上了。 赵某先是选了其中一二十条数据发给一个QQ昵称为“冷萧AQY”的人验证,对方觉得数据没问题,便打了3000元到赵某的账户。 据赵某供述,他窃取了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的报名信息,即考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话等资料,大概有1.2万条考试信息数据,他全部卖给了“冷萧AQY”。 审判:“黑客”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赵某于1979年出生于江苏省阜宁县,小学文化,无业。但是,他在网站研究方面却颇有天赋,经自行钻研,发现了网站程序漏洞。赵某称,去年八九月份,他攻击了大概30多个同类型的网站,只要是某公司旧版系统的,他基本上都能进去。不过,如果是新版本的,因为漏洞已经“堵”上了,他就无法进入。当然,有些数据他存在手机卡里一直没有出售。今年6月初,他将甘肃一考试网站的管理权限卖给了别人。赵某说,他知道这是犯罪行为。 11月27日,被告人赵某被青秀区检察院向青秀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 12月4日,青秀区人民法院已审结此案,法院认为,赵某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遂判处他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提醒,广大考生收到类似“提供考题和考试后改分”的“助考”短信或电话时,要及时向考试部门举报,自觉维护国家考试的公平竞争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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