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词: 原告 被告 洛阳 高新 开发区 产业 判决 人民法院 技术 公司 |
近日,河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由“黑客”引发的涉外案件。原告是位于巴基斯坦的P公司,被告是位于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F公司。2012年2月,“黑客”冒用J公司名义指令原告向被告账户汇入30000美元预付款。原告付款后发现被骗遂报案,并多次与被告沟通未果。 2013年3月原告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最终依法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30000美元。宣判后,当事人双方均未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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