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词: 供货商 女士 nbsp 货款 电脑 星湖 派出所 账户 南宁 不法分子 |
不法分子入侵QQ,窃取商家和供货商的聊天记录,再冒充供货商骗取货款。南宁的林女士不幸中招,被骗两万多元。1月9日,林女士向南宁市公安局星湖派出所报案。 林女士在南宁做电脑生意,常用QQ与供货商洽谈。1月2日,她想要进一批电脑,便向供货商说明电脑的型号和数量,同时约定像往常一样预付定金,就可以让供货商发货。不过,林女士忙于照顾生意,当天没有立即汇定金。1月3日,林女士的QQ接到一名陌生人的好友申请,申请上注明是她的供货商,她没有怀疑对方的身份,就通过了好友申请。之后,“供货商”在QQ上称,要求林女士支付全额货款后,他们才能发货,并发来一个新的银行账户。林女士发现“供货商”能准确地说出她所要的电脑型号、数量和货款总额,就相信了对方,于是将26449元货款打到对方指定的账户里。 到1月9日,林女士发现付款一个星期后,还有没有拿到电脑,就打电话询问供货商。供货商表示,几天前,他们也收到一个自称是林女士的QQ号码发来的信息,称原先所定的电脑不要了,如有需要会再联系他们。 此时,林女士才知道被骗,于是到星湖派出所报案。据该派出所一民警介绍,类似的案件去年也发生过。不法分子利用黑客技术入侵电脑中的聊天工具,窃取林女士与供货商之间的聊天记录,再注册新的QQ号码冒充供货商,以更换银行账户为由,诈骗客户的钱财。民警提醒广大商家,利用QQ洽谈业务时,要警惕电脑中毒,汇款前要进行电话确认,最好当面支付货款,以防被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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