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山西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的“到2020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到60%以上”的既定目标,补齐我院技术技能人才不足的短板,更好地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创新全省职业院校编制和人事管理的意见》(晋教人【2016】10号)文件精神及我院《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要求,我院将面向全社会招聘一批具有精湛实践技术技能人员充实教师队伍,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引进“双师型”人才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 2、第一学历本科,所学所用专业和招聘专业一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被录用,能办理调动手续;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突出成就者,可适当放宽); 4、有10年以上本专业大中型企业生产一线或者科研院所实践工作经历,实践动手能力强,技术精湛,有从事生产线技术改造、参与科研项目的业绩成果; 5、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书育人的思想和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6、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教学岗位要求的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应聘者请将《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具有精湛实践技术技能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近期一寸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主要业绩成果材料扫描件分别发至上述相关邮箱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学院各专业教学系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诚信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现场确认:资格审查通过者,在得到反馈信息后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审原件,留复印件): (1)两张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背面写清姓名、报考专业)。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 (5)主要业绩成果; (6)《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具有精湛实践技术技能人员招聘报名表》。 (二)招聘测试考核 招聘分初试与复试,初试采取考核、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学习、教学基本素质、实践技能等情况。复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一步考察应聘者专业素质、业务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初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协作能力、及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考察合格后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体检,体检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拟聘人员。 (四)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我院校园网公示。 (五)试用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院通知本人到岗试用3个月。 (六)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且各种证件齐全的,签订聘用协议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证件不齐全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我院校内绩效考核分配办法执行。
2017年4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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