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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微商治乱探索产品追溯制多层次防治或解诚信危机

2018-3-30 13:00 |来自: 互联网 306 0

摘要: ■本报记者 王晓映   朋友圈等社交媒体为诸多人群实现“生意梦”提供了一个平台,但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产品也让用户苦不堪言。近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市政府欲与微信联手建立微商产品来源地追溯制度。 ...

■本报记者 王晓映

  朋友圈等社交媒体为诸多人群实现“生意梦”提供了一个平台,但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产品也让用户苦不堪言。近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市政府欲与微信联手建立微商产品来源地追溯制度。而在4月中旬召开的中国微商产业专家研讨会上,微商可追溯查验平台标识正式应用已启动。

  产品来源的追溯制度可以更好地让消费者查询了解商品详细信息和商家的真实信息,培养消费者忠诚度。就目前而言,产业链各方还应当尽快建立并完善追溯体系的各个环节,包括数据的汇总、追溯码的建设等,真正打造微商诚信平台。

微商将迎政策监管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便捷,让人人做微商成为可能,据业内预计,目前中国有大约1000万人做微商,开有1000万家微店,年交易流水约650亿元,其中朋友圈微商400亿个,微店150亿家,京东、拍拍等微信购物入口占100亿元左右。

  但在微商高速发展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卖家出现了投机行为,为了眼前利益而出售良莠不齐的产品。“毒面膜”、“三无食品”、消费者利益受损后找不到卖家……微商变“危”商,让消费者很受伤。更令人遗憾的是,一直以来,缺乏监管的微商游走于法律边缘,让消费者维权艰辛。

  微商售假乱象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关注。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从“中国微商达人秀”论坛获悉,深圳市政府目前正在与腾讯微信协商,试图实现对微商产品的来源地追溯,同时制定对制假售价企业的惩罚机制。

  事实上,腾讯微信也一直在尝试规范微商。据深圳电商服务中心电商应用推广部部长洪培林介绍,在今年2月,微信官方第一次专门为朋友圈微商设置专门的功能:收钱不发货举报。2月15日微信官方发出正式公告:打击微商非法分销,这是腾讯微信官方首次对带有涉嫌传销性质的微商表态。3月微信官方开始对微商进行打假,腾讯微信官方公众号发出通知,建立品牌维权平台,机制是用户举报,传统品牌方验证货的真假,如是假货,微信官方即做封号处理。

  微商市场规模呈燎原之势发展,而其所暴露出的乱象更是泛滥。在联合政府与第三方监管平台的力量共同监管,微商的野蛮生长或得到抑制。

政府监管势在必行

  微商以无孔不入的新姿态渗入我们的生活,但据199 IT互联网数据中心发布的调查数据显示,83.1%的微商人群,并没有得到任何有关微商行业知识的培训,而且94.37%的人群从事微商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先捞一笔”的心态也让诸多微商罔顾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致使乱象丛生。政府级的监管已势在必行了。

  首先,假冒伪劣产品已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风靡朋友圈的面膜产品为例,业内人士表示,一片成本仅五块的面膜在朋友圈可以卖到几十元,甚至三四百元。除价格昂贵以外,质量问题比比皆是。曾有媒体调查发现,朋友圈售卖的减肥药,不仅无批准字号、无质量认证,还涉嫌夸大虚假宣传。“奥汀羽”减肥药就被不少消费者投诉,服用完后出现“头晕,腰疼,脸色发黄”的症状。若施行产品追溯制度,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微商起到震慑作用,使其遵守产品生产地、生产时间等相关要求。

  其次,微商作为一种新形态,这种新社交商业模式的相关监管法规还不健全。目前,朋友圈买卖没有信用担保,没有评价机制,也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严格监督,在这种“三无”状态下如果消费者在朋友圈买的东西出了问题,将面临维权取证难的窘境。而政府与第三方平台实行产品来源的追溯,则可以解决消费者的举证难、执法部门取证难的难题。

  此外,微商还有步入传销的危险性。据业内人士表示,一些面膜商特意选择朋友圈做唯一的销售渠道,为的就是招代理。“总代招一级代理,一级招二级,二级招三级……这样一级一级招。甚至可以说,有些面膜不是朋友买去的,都是代理拿走的,性质与传销相似。”

  微商售假缺乏法律监管,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甚至还暗藏传销风险,已危害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亟需政府出台规定予以规范。

构建微商诚信平台亟待完善追溯体系

  微商售假乱象不容乐观,深圳市政府将对商品的来源地进行追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假货管理,缓解朋友圈的假货泛滥现象。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保障消费者权益,需要构建多层次防治体系。

  首先,要完善微商产品的追溯体系。相关部门要建立数据管理中心,用先进的物联网技术、自动识别技术等,对产品赋予唯一身份证,对产品的原料、生产及消费等环节进行数据采集跟踪,让消费者方便查询了解商品详细信息和商家的真实信息,放心消费。不仅是在深圳,在全国范围内都要对微商形成产品追溯机制,全面地规范微商的发展。

  其次,消费者的维权监督意识也要增强,不要让政策唱“独角戏”。消费者在朋友圈等社交媒体购买产品权益受到侵犯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否则将纵容不法分子的违法违规行为。

  而作为第三方服务提供方,在配合政府部门建立产品追溯机制的同时,也要保障消费者的维权途径。深圳电商服务中心电商应用推广部部长洪培林表示,微信平台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提供一个让消费者投诉的便捷入口。此外,微商行业内也应建立起一个诚信平台,及时披露一些不规范的微商。

  毋庸置疑,微商未来将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对于其发展初期出现的弊端,产业链各方需正确引导,让其真正服务于民。网友不能对朋友圈内的“宰熟”行为忍气吞声,更不能受利益驱使主动成为不良微商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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