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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安发布08年第四季度网络警情综述及预警通报

2009-1-4 09:42 737 0

摘要:   人民网青岛1月3日电 (宋学春 乔丕亮 王建华)今天,青岛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了2008年第四季度网络警情播报。播报显示,青岛市公安局网络报警处置中心第四季度受理各类网络报警320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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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青岛1月3日电 (宋学春 乔丕亮 王建华)今天,青岛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了2008年第四季度网络警情播报。播报显示,青岛市公安局网络报警处置中心第四季度受理各类网络报警3200余起,其中解答咨询求助480余起。其中,网络诈骗590余起;网络盗窃690余起;黑客攻击及计算机病毒类490余起;举报类550余起,咨询及其他类报警860余起。  临近年关,返乡探家的学生、市民、客居青岛的打工者骤增,很多不法分子抓住旅客购票难、购票心急这一心理,想尽办法从中骗钱牟取利益,其中一些易辟蹊径,利用互联网骗人。2008年12月25日,青岛市网民杜某举报在某外地注册的一网站订火车票,对方称钱款打过去可以拿到低价的火车票,该信以为真,将钱款打过去,可是车票至今没有拿到,经查询,网站已关闭,电话无法接通。这些非法行为,给网民带来了损失,又影响了他们的正常出行。  从青岛市公安网警部门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网上订票方式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合法的,即铁路运营服务系统的网上订票。这种方式是以为服务旅客为目的,旅客可通过网络查询有关客票信息,并向铁路部门发送订单,双方达成约定后,旅客到指定售票处取票或由铁路工作人员为旅客送票上门,双方当面结清票款和交纳少许的订票费即可。二是有些宾馆、旅行社和个人打着合法代理的幌子,通过互联网发送可以为人代购车票的信息,向旅客收取几十元、甚至几百元不等的所谓的“服务费”,从中渔利。三是违法人员通过互联网发送虚假信息,以诈骗他人钱财为目的的“网上售票”,当购票者将钱款打过去后,却收不到车票。  2009年春运将至,青岛警方提醒市民,网上订票虽然方便快捷,但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被骗。在通过电子网络系统订票时,千万要擦亮眼睛,一定要选择具有合法服务或合法经营资格的订票系统。网络上订票,最好事先咨询一下当地铁路部门或航空部门,以确认是否真正是铁路或航空部门代理的业务,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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