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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信息网络立法保护个人信息

2009-3-9 09:33 670 0

摘要:   随着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电话号码、邮箱、住址、照片、影像、账号密码、社会关系、财产状况等个人信息,被不当收集、恶意泄露、随意篡改、非法滥用的现象时有发生。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移动总经理徐龙针对这一现...
关键词: 信息 立法 个人 网络 保护 安全 公民 现象 nbsp 监管

  随着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电话号码、邮箱、住址、照片、影像、账号密码、社会关系、财产状况等个人信息,被不当收集、恶意泄露、随意篡改、非法滥用的现象时有发生。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移动总经理徐龙针对这一现象在议案中建议,加强立法保护个人信息已经刻不容缓。  徐龙指出,个人信息泄露和恶意使用已严重影响公民的生活安宁,危害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但目前尚无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的有效机制。  目前,世界上已经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从总体来看,我国现有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存在保护范围狭窄、缺乏统一主管机构等问题。他建议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范个人信息收集、保存和利用行为,尤其是加强对金融、房地产、互联网等重点行业的信息安全监管。这些行业涉及公民个人信息较多,个人信息被随意篡改、滥用以及被非法转卖牟利的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危及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  针对日益泛滥的网络失信、黑客等现象,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电信总经理廖仁斌强烈呼吁加快网络立法来理顺管理职能,规范网络行为,净化网络环境。他指出,网络是我国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但法制规范却相对滞后。主要有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法,等级低、效力有限,而且政出多门、可操作性差。去年以来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需要七部委联合行动,侧面也反映了这些弊端。而且,“一股风”式的治理方式,治标不治本。  网络立法已经成为国际潮流。廖仁斌建议,积极借鉴国外立法手段和内容,将网络立法问题作通盘研究,尽早列入国家立法规划。在一些基本法中补充有关网络内容的规定。尤其是要在网络数据安全监管、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监管及对特殊群体实施特殊保护的立法等方面作出有操作性的规定。       来源: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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