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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首例黑客窃取虚拟财产案宣判

2009-4-14 10:24 811 0

摘要:   张晋之等人利用网络黑客技术盗取网络公司游戏币,并在网上大肆销售获利。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张晋之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他的几名同伙也分别被判有罪。据悉,这是重庆首例对盗窃网络虚...
关键词: 鹏图 联众 盗窃罪 价值 魔兽 祥图 有期徒刑 九龙坡区 重庆 杭州市

  张晋之等人利用网络黑客技术盗取网络公司游戏币,并在网上大肆销售获利。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张晋之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他的几名同伙也分别被判有罪。据悉,这是重庆首例对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定罪。   2007年12月,张晋之、梅雪丰、陈亮在杭州市商讨从网络上“弄点钱用”。2008年初,张晋之在网上利用黑客技术手段,获取了重庆鹏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祥图电脑经营部登录第九城市计算机技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北京联众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久游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充值系统的账号和密码。当年2月22日,张晋之、梅雪丰邀约斯钢钢、张鸿,在杭州市拱墅区某室,按照陈亮和潘峤夫等人提供的网络游戏玩家账号,将祥图经营部价值125026.8元的久游币以及价值5160元的联众币、鹏图公司价值9474.3元的魔兽点卡为网络游戏玩家充值。次日,张晋之、梅雪丰又将鹏图公司价值3393元的魔兽点卡为网络游戏玩家充值。上述公司发现后立即报案,重庆高新区警方很快破案。此时,张晋之、梅雪丰已盗窃金额143054.1元,张鸿、斯钢钢盗窃金额139661.1元。陈亮销售了价值15597元的魔兽点卡、联众币。   经过审理,九龙坡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晋之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陈亮、斯钢钢、张鸿、梅雪丰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6年,并处罚金;潘峤夫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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